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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城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规范发布
厂容厂貌
荆州城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规范发布
2024-02-03 厂容厂貌

  为进一步规范荆州城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规范,更好促进公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完成荆州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同城同级同价,依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逐渐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告诉》(鄂发改价调〔2022〕403号)文件精力,经市人民政府赞同,现就荆州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规范及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三、各城区城镇幼儿园可结合招生状况,在不打破上述规范的范围内确认保教费实行规范。

  四、保教费收取,应当实施“重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从2023年秋季入园的重生起实行;插班生按刺进班级收费规范实行;下降收费规范的,一切在园幼儿均依照新规范实行。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五、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规范调整后,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要实行收费监管主体职责,催促各公办幼儿园执行收费公示准则,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逐渐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告诉》(鄂发改价调〔2022〕403号)文件要求规范收费行为,并执行好幼儿教育赞助方针。

  六、此前一切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规范相关文件自本告诉发文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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