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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能繁母猪养殖补助仍按上一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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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能繁母猪养殖补助仍按上一年规范
2023-12-21 厂容厂貌

  近来,农业部下发告诉,规则2012年我国仍将发放能繁母猪补助,规范为100元/头。8月16日,农业部在网站发布了农业部办公厅、财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2012年能繁母猪养殖补助施行辅导定见》的告诉(以下简称《定见》)。《定见》指出,2012年能繁母猪补助规范依然连续2011年100元/头的规范发放,一切具有能繁母猪存栏的规划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均能享受到补助。

  补助资金依照不一样的区域由各级财务承当,沾沾自喜东部区域(包含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辽宁等9个省(市))由当地财务负担;中部区域(包含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西部区域(包含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等12个省(区、市))由中央财务负担60%,当地财务负担4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的补助资金悉数由中央财务负担。

  补助资金由各地县级财务部分经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法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暂时不具备实施“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当地,能选用直接发放现金的方法实现补助资金。

  《定见》对调查核实程序做出了清晰的规则,要求各地县级畜牧兽医部分和乡(镇)政府安排,在9月14日前,对计算时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的实践存栏数量进行逐场逐户核对。为保证计算的真实性,各县级计算核实能繁母猪数量有必要做到“四见”,即见猪、见人、见标、见榜。核实精确后,联合县级财务部分于9月30日前上报各省级畜牧兽医部分和财务部分。(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