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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用香料香精监督管理体系介绍

欧盟食品用香料香精监督管理体系介绍

产品介绍

  食品用香料香精是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用于食品赋香的香原料,是加工食品香味最重要的来源,其不但可以提升食品安全质量,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还可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在这方面,欧盟对食品用香料香精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及法规和监管措施,以保障其安全性。

  中贸合规中心ZMUni收集了欧盟食品用香精香料监督管理体系有关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1980 年前,欧盟主要是通过欧洲理事会 (Councilof Europe, COE) 蓝皮书公布食品用香料名单。由COE 下设的食品香料物质专家委员会对名单中的每种香料进行编号,共1700 多种。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COE 蓝皮书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规,欧洲各国也有自己的法规对食品用香料香精的生产使用进行指导。

  2002年,欧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EFSA)成立。EFSA是欧盟独立的科学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欧盟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风险沟通,以提供独立、科学的意见和建议,为欧盟成员国和欧盟机构的食品安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目前,欧盟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食品安全体系,食品用香料的管理也逐步过渡到“肯定表”的形式。欧盟食品用香料的管理“肯定表”(Positive List)是指欧盟委员会制定的一份名单,列出了可以在欧盟市场上使用的食品用香料成分,这些成分经过了安全性评估并被认为是安全的。只有在这份名单中列出的香料成分才被允许使用于食品中。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即使一个香料成分被列在欧盟香料管理“肯定表”中,其使用量和用途仍受到欧盟法规的限制和规范。此外,EFSA还将一直更新和评估香料成分的安全性,以确保这份名单的有效性与可靠性。

  于1996年颁布,该法规要求欧盟成员国提供一致性、可比性和准确性高的统计数据,以便欧盟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可以有效的进行有效的决策和监督。进而要求各成员国将批准使用的食品香料进行统一登记,形成待评价香料清单;

  于2000年颁布,是欧盟制定的一项食品添加剂法规,规定了在欧盟市场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条件和限制。其对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及评价规则作了说明,要求建立政府层面专家组收集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代谢及毒理学资料对其进行安全评估;

  于 2008 年颁布,提出了多项食品用香料香精的安全性评价原则,更新了原本注册登记的名单,删去了约150 个申报香料 (这些香料均无FEMA 编号) ,并于2012 年完成并公布了欧盟许可的食品用香料名单,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有2500 多种。该法规还明确了存在安全风险香料的限量应用限制范围,列出了生产中的禁用物质名单,并严格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标签标识等。法规 (EC) No. 1334 /2008 内容十分全面,几乎包含了食品用香料香精法规的全部内容 (共30 个条款,5个附录) 。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